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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明治三十一年陳知母立杜絕盡根契字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明治三十一年陳知母立杜絕盡根契字

陳知母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898~1898

長:42 x 寬:36 (cm)

立杜絕盡根契字人港西下里井仔頭庄陳知母。有自己明買過仙公廟庄張熙之妻李勸仝侄張能下則園壹所,坐落土名在番社頭港墘,受丈叁分捌厘肆毫五絲,四至界址俱登載上手契內明白。今因乏銀費用,愿將此園出賣,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,外托中引就向與萬丹街尾李泰吉號出首承買。仝中三面議定時價陸捌佛銀陸拾陸大元。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,其園隨即踏明界址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,招佃耕作,收租納粮,永為己業,不敢異言生端之事。一賣千休,葛籐永斷,日後子孫不得言及找洗貼贖之事。保此園係是母明買物業,與房親人等無干,亦無重張典掛他人

購置

登錄號:20070010159

本物件為西元1898年(明治31年)陳知母立杜絕盡根契字,共1張,有2枚「陳知母」戳記。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898年(明治31年),立契人為陳知母,為中人簡高士,知見人侄陳献,代書人自己。契約內容為港西下里井仔頭庄陳知母因乏銀費用,欲將先前向仙公廟庄張熙之妻李勸買入之土地售出,該土地之土名為番社頭港墘,以〦〨銀66大元售予萬丹街尾李泰吉號,此為賣斷,日後不得找洗。(註:〦〨為蘇州碼,為數字68之意,68(〦〨)佛銀,其銀員與銀兩之折算率為 0.6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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